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就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中,按照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多次计价,即按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精度,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
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凡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监理和造价控制制度的工程,均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限的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是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实行监理(含造价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过程的监理,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其次,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方法,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它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这种 “限额设计”能有效的控制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懂经济的设计师。他们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且造价合理。
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就是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使项目各部分的造价有专人负责,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就是严格检查监督各阶段设计,用技术经济的观点审查设计方案,深入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就是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与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根据设计的进展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我国工程设计领域长期以来没有做到技术与经济的优化结合,技术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使设计成果的经济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因此,我们现在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组织、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实施造价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应该全面地掌握和运用招标投标文件、协议书及有关设计、施工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控制外,还需要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收集各种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整理分析各种造价。
建设项目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设计阶段未考虑周全的因素往往暴露出来,导致设计变更,造价也随之变化,这就需要造价工程师对建设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项目目标得以顺利实现,这一阶段是造价动态控制最集中的过程。
加强合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支付承包人的金额款项。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的回头价款的情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