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保护古建筑,更好地建设美丽乡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前期调研、与土地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文件,允许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古建筑建材厂家,合法生产古建筑建材。 根据目前的规划,扶持古建筑修建使用材料的生产政策,由设区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出台,要对古建筑建材生产进行规划和合理布局,保证有稳定的产量满足古建筑修缮需求,并调整古建筑修建的人工费单价和定额,以适应市场需要。 福建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在汇报工作中透露上述信息。该负责人表示,扶持古建筑修建使用材料的生产政策,建议由省政府发文或由住建、土地、环保、经信委联合发文。 记者也了解到,截至目前,福建已完成城镇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历史风貌区外业普查工作,共普查乡镇及街道959处,初步登记历史建筑、特色建筑9662幢,登记特色风貌区237处,拟进一步核实后提交各地研究。 目前,漳州、福州名城保护规划已完成批复,建瓯名城保护规划拟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邵武名城保护规划已完成专家技术审查,莆田名城保护规划也在抓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