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建立科学、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积极有效地保护全市文化遗产,推动我市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经请示定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14年6月正式启动了定西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公布工作,范围和对象确定为县保单位中具有独特地域文化价值以及其他一般文物点中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结合我市文物资源状况,重点选择新石器时代古遗址、战国墓葬群、历史上重要的军事战争遗址、石刻石窟造像、保存较为完整的木结构建筑以及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纪念馆等几类文物遗产。 按照要求,各县区于2014年8月份共推荐申报36处,定西市文物局对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复核,并组织专家于2014年9月和10月先后两次赴各县区进行了实地查看,11月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最终遴选确定安定区福台西遗址等23处文物点为拟定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2月16日经定西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正式确定并公布为定西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下一步,定西市文物局将联合各县区文广局做好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树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等工作,为我市打造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后续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