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占地32亩,全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六七十处,由罕见的青石砌成。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居民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这个事发生七、八年了,却在近几天才因新闻的披露而广为人知。 这样的古村落能够完整地保存到现在,委实不易。但在大家对保护古建筑的意识逐渐有所提高时,当地官员却敢于强拆古村,明目张胆地毁掉承载了历史沉淀和文化艺术的古宅文物也确实令人痛惜,让人匪夷所思。 古建筑是历史留给后人的文化瑰宝,是凝固的音乐、物化的诗歌。其具有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诸多价值。一座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既是研究某一阶段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又是社会、文化变迁的见证。然而,一段时期以来,许多珍贵的古建筑精髓却不得不因天灾或人祸,难逃毁灭的命运。有的是因为妨碍了某些人的利益而被直接拆毁,有的是因能为某些人带来利益而被过度开发利用,有的是因为自然灾害,或缺乏应有的保护而被毁。 洪江古商城,因为明清时的经济发达,成就了其繁荣。而多年以后,其得以幸存至今,却得益于与周边相比,经济发展稍缓。在各地大拆大建时,因为经济无力支撑,一城的古建筑幸免被毁。然而,近两年,却屡遭大火,损毁严重。火灾,也是对古建筑的严重威胁。去年,古建筑区发生的火灾有10多起。仅一月份就有两起,即云南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大火和贵州报京侗寨大火。 在保护古建筑等古代文物方面,我国有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也有相应的部门。但现在看来,这方面法律执行的效果不是很好,文物保护部门的能力也有限。前些天,看到一个电视画面,一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为缺乏资金,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县文化保护部门的人面对记者采访,无奈地表示,资金不够,无力维修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