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阜宁外滩风光带二期景观工程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5-10 10: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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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5-09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5-10 10: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5-09 17:3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5-09 17:3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阜宁外滩风光带二期景观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阜城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阜宁外滩风光带二期景观工程,项目沿射阳河两岸,其中北岸东起协鑫大桥,西止新阜宁大桥,全长约600米;南岸东起串场河大桥,西止阜宁大桥,全长约2400米。主要改造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的广场游路铺装和花池等,新建亲水平台、广场和游路铺装、停车场、栏杆、亭廊、给排水、音响、小品雕塑以及路灯和亮化工程。
    2.3预算评审价:3135.72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31704280201-BD-001
阜宁县阜宁外滩风光带二期景观工程
    阜宁县阜宁外滩风光带二期景观工程,主要改造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的广场游路铺装和花池等,新建亲水平台、广场和游路铺装、停车场、栏杆、亭廊、给排水、音响、小品雕塑以及路灯和亮化工程。预算评审价:3135.72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0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且同时具有三级(含)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 招标人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下载时间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
  
   3.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标段,售后不退。纸质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必须由牵头单位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3135.72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日历天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养护二年并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对于预算评审价达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标段,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  倪斌                           联 系 人:王建玉                      
电    话:13651571696                     电    话:0515- 89719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5月3日
 
特别提醒:
    1、现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入围计算。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出具的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不符合“入围形式性评审内容”处理,且投标人的报价不参与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计算。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江苏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737991,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9791606。
    4、针对近期部分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后不能到账情况汇总,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1)初次使用之前是否点击“同步诚信按钮”;
    (2)保证金子账户中间的“-”号,应为英文半角状态(请投标人在输入时检查状态是否为半角状态);
    上述两种原因较多,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 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应按照确定入围程序评审,未超过10家时,则全部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1确定入围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照价格均值入围法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价格均值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20家时,先去除1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两家;依次类推: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0*n)~[10*(1+n)]家时,先去除n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0+2*(n-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两家。
    如取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
价格均值入围法方式确定投标人入围名单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组织入围,但入围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调整后并重新评审。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登录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工作。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扫描件(指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审材料,下同)与原件一致,且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3、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一)、以下两种方法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为86%。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以k、Q1、Q2、K1、K2均为百分数,其分子取值均为整数。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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