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县龙脑桥河堤保护工程(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县发改[2016]3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县文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县文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2016]3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1221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鸿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泸县龙脑桥河堤保护工程,以保护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为第一原则。主要包括沿河景观花池、河堤景观平台、碑廊及绿化整治等建设内容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04月 /日。
计划交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补遗书(如有)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可投标的具体数量 各投标人均可就下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3.2 3.2.1 标段名称 施工
3.2.2 注册登记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资格。
□其他:
3.2.3 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类;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项目备案证》,以及《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2.4 业绩要求 见招标文件。
3.2.5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要求 见招标文件。
3.2.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月3日0时 00 分至 2017 年 5 月7日 18 时30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4.2 异议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凭身份认证密匙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在截止日17时前进行匿名提问,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以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截止时间 2017 年 5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5.2 5.2 递交地点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县文物局
地 址: 泸县玉蟾街道办事处玉蟾大道41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0-8188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