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阳考亭书院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2015〕10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阳考亭武夷旅游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建阳考亭武夷旅游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潭城街道考亭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阳考亭书院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8025.3 m2 ,包括入口(燕居)、道源堂、义行轩、义利轩、朱子祠、庆云楼、朱子纪念馆、集成楼、中和堂、义合轩、消防泵房等11幢建筑单体,建筑布局采用传统合院形式,为仿宋式建筑风格,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4990万元,其中各单体建筑面积、高度及工程造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建筑单体 |
建筑面积 (m2) |
层数 |
建筑高度 (m) |
工程造价 (元) |
1 |
入口(燕居) |
130.41 |
地上一层 |
5.50 |
1123809.00 |
2 |
道源堂 |
297.99 |
地上一层 |
5.40 |
1991814.00 |
3 |
义行轩 |
238.41 |
地上一层 |
4.40 |
1698202.00 |
4 |
义利轩 |
238.41 |
地上一层 |
4.40 |
1696417.00 |
5 |
朱子祠 |
2410.49 |
地下一层 地上二层 |
15.18 |
17681409.00 |
6 |
庆云楼 |
841.85 |
地上三层 |
15.00 |
5731890.00 |
7 |
朱子纪念馆 |
1361.72 |
地上三层 |
一层9.25 二层8.50 |
5917336.00 |
8 |
集成楼 |
1236.57 |
地上三层 |
12.00 |
4732565.00 |
9 |
中和堂 |
151.47 |
地上一层 |
4.77 |
1296564.00 |
10 |
义合轩 |
722.47 |
地上一层 |
4.32 |
3878778.00 |
11 |
消防泵房 |
168.49 |
地下一层 |
2.88 |
934600.00 |
12 |
室外工程 |
854275.0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朱子祠、中和堂、庆云楼、朱子纪念馆、集成楼、义利轩、义行轩、义合轩、道源堂、入口(燕居)、消防泵房等11幢建筑单体的建筑工程、园林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49907659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不低于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建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4月 28日起至 2017年 5月 5 日止(节假日、双休日不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购买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K值区间: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或(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建阳考亭书院一期工程”;或(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3)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缴纳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现场而未到场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同时提交上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鼓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同时作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和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阳考亭武夷旅游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黄华山路20号 ,邮编: 354200
电话: 0599-5893663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 353000 ;
电话:0599-8723032 传真: 0599-8728017;
联系人: 黄栋卿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电话: 0599-581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