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圳湾朱子书院一期工程监理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6-12-27 09: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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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2-06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26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2-26 17: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2-06 17:30:00
 1. 招标条件
 
石圳湾朱子书院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科[2016]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现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屯镇松源村石圳自然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597.42平方米,建筑面积11851平方米。总投资约9000万元,本项目工程约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石圳湾朱子书院牌楼、大门、理宗堂、大讲堂、藏书阁、朱子阁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期,总工期为5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牌楼单项工期约5个月、书院单项工期约12个月、朱子阁单项工期约4个月;
2.5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52.88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 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类别,等级为三级(此项目必须为古建筑项目并提供业绩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名称及网址及公示情况)。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30日~12月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26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③南平市建筑企业凭南平市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邮编:353601;
电话:0599-3453197;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601,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17688 传真:0591-87113793;
联系人:林工、郭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35001677707052500912
开户银行:建行政和支行
用    途:石圳湾朱子书院一期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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