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横溪镇孔家谭村赵君庙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6-12-09 13:30:00
开标倒计时:
  • 00
  • 00
  • 00
  • 00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2-08 0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08 15:3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2-08 00: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2-08 00:00:00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孔家谭村赵君庙迁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孔家谭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49.9㎡,钢砼框架仿古建筑结构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125.547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孔家谭赵君庙、管理用房、卫生间的建筑、给排水、安装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项目的开始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日)审核通过,投标人电子信用证须在鄞州区备案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界定为不良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横溪支行
银行帐号:81250101302181243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 8日 15 时3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交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
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101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金溪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13906680166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县大道东钱湖段211号创意空间二期9号楼
联系人:陆晴雪 电话:  0574-87915231
传真:0574-88117100
0相关评论

服务热线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