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吕氏宅院整体古建维修设计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6-12-09 14:4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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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6-11-2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12-09 14:4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6-12-09 14:4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6-11-23 17:00:00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吕氏宅院整体古建维修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224号
    2.2、项目名称:新安县《吕氏宅院整体古建维修设计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2.3、项目概况:吕氏宅院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薛村村,该宅院是吕氏后人清附生文学公吕兆琚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建造,距今已有300余年历史,2016年2月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7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年久失修,该建筑群大部分古建筑损坏严重,亟待维修保护。为确保该整体建筑群的文物安全,并恢复其原时代风貌及建筑风格,现需编制《新安吕氏宅院整体古建维修设计方案》。
    2.4、预算资金:约35万元;
    2.5、招标范围:现状勘察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文物局或以上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在有效期内即可);

3.5投标人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在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17日至2016 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6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3)企业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审计报告);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信用中国”网站 中,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9日下午14时4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文物管理局

地    址: 新安县黄河大道106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66388822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延安路与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601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853805727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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