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刘黑村刘氏宗祠迁建保护工程(第二次)已由湘发改交能(2008)10号文件批准建设,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市桂花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其邵阳市刘黑村刘氏宗祠迁建保护工程(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1 项目名称:邵阳市刘黑村刘氏宗祠迁建保护工程(第二次)
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刘黑村刘氏宗祠迁建保护工程,刘氏宗祠为硬山建筑,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块石为基,硬山搁檩,小青瓦,防火山墙,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3 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约2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1.4 建设地点:邵阳市。
1.5 招标范围:迁建保护的仿古建筑部分,安装部分,拆除工程
1.6 工 期:190日历天。
1.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提出投标申请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湖南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
2.2 具备建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4)118号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保证金专户。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在邵阳市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企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 本招标项目接受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联系方式: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邵阳市桂花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手机:1530739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