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海卢厝修缮保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海卢厝修缮保护工程的批复(厦思发改投【20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市全和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福海卢厝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拆除项目用地内违章搭盖建筑,对卢厝本体进行加固修缮,更换虫蛀、腐蚀严重部位构件,清扫石、木雕刻表面,修复及镶补彩画、石、木雕刻,对部分缺失构件进行补配等,本项目改造面积约939.37m2。本项目建安费约74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修缮)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拆除项目用地内违章搭盖建筑,对卢厝本体进行加固修缮,更换虫蛀、腐蚀严重部位构件,清扫石、木雕刻表面,修复及镶补彩画、石、木雕刻,对部分缺失构件进行补配等,本项目改造面积约939.37m2。本项目建安费约74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项目改造面积约939.37m2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应满足设计及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并通过福建省文物局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壁画)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3.2条款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认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壁画)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17 10:00:00 至 2020-04-29 13: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4-29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全和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前埔工业园1号3-6层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5907001
传真: /
联系人: 汪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之 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11 层
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2-5138719
传真: 0592-5138787
联系人: 张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号5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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