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越文化展示馆(1号古建群)展陈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
2.3建设规模:闽越文化展示馆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共二层,其中包含展区、医务室、导游服务、便民服务、问讯处、寄存处及办公室等功能区域。
2.4计划工期:工期为4个月,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闽越文化展示馆(1号古建群)展陈总承包项目中的布展,包括主展区各展厅区域内整体环境及氛围、陈列形式方案(包括展板与展柜,文版排列,场景复原及创设,声、光、电及多媒体技术运用等)、展示品的收集及制作、多媒体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并配套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布展文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具体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
(1)创意策展:根据展示主题、展示内容框架要求等,针对室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等具备展示功能、综合运用等多功能、智能化规划展示馆的全部设计内容创造性的提出创新创意方案(含估算)。
(2)深化方案设计:方案中选后,根据招标人对方案的深化及完善要求,逐轮对策展方案进行深化、完善(含估算调整),通过招标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布展设计:展台、展板、展示品样式的收集及制作、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方案)、实体模型、展示品(收集及制作)、数字沙盘、影院、互动项目、艺术装置、智能导览系统等陈列布展设计方案,所有标识、标牌等涉及文字部分均要有中英文说明。
(3)布展文案编制。
(4)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
(5)预算文件同步编制。
序号 |
设计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深化方案设计文件及调整估算 |
12 |
收到方案修改、完善意见后5天内 |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
2 |
提供定稿的方案及估算文件 |
12 |
获得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3天内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修改)及预算 |
12 |
方案优化设计文件获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后10天内 |
②施工工作包括:
(1)建筑装饰施工:装修装饰(含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系统的衔接处理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安防监控工程等本项目所涉及所有工程的施工。
(2)布展施工:展台、展板、模型、展示品样式的收集及制作、艺术装置、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3D虚拟应用制作),综合布线、设备(含备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耗材)、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移动导览、智能展示系统、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中英文双语播报系统、全息投影)、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展陈布展相关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等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职称(设计类相关专业)。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须提供项目部人员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2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其他材料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保险公司出具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福州市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三楼
电话:0591-86252587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0591-87518355
联系人:黄先生、郭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文物局
电话:0591-8316219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不低于建筑行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职称(设计类相关专业)。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须提供项目部人员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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