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阆中市天宫院景区景点维修提升工程及华光楼维修保护工程施工
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阆发改[2017]420号、阆发改[2017]4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政策[2017]5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206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阆中市天宫院及阆中市上华街。
2.2建设规模:对淳风寺、天罡墓、天宫院景点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新建管理用房两座82平方米,道路铺装改造9340平方米及原有建筑维修改造等;华天楼改造内容木材面处理,重新上漆1300平方米,琉璃瓦屋面维修更换350平方米,整体梁架纠编拨正38榀,管理用房及厕所维修改造,兽首、吻兽等零星构件保护性拆除安装等。
2.3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具有不少于0个已完成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10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1月14日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30日09点30分
,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编:
/
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
0817-6262310
传真:
0817-626231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编:
/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28-86722578
传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