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宝光寺古建筑抢修维护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都发改招核[2016]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补贴50%,业主自筹5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招核[2016]1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1202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宝光寺古建筑抢修维护项目
项目地点:成都市新都区
建设规模:对戒堂、禅堂、寿佛殿、玉佛殿、鼓楼及伽蓝殿、七佛殿、大雄宝殿、东园、念佛堂及食堂等古建筑实施抢救保护。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2)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四川省省外古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未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对电子交易云平台使用尚存疑问的,可致电咨询。技术咨询电话为028-8532586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该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5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寺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邮编:-
联系人:圆明
电话:028-83972247、1538821385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编:-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8672257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