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文翁祠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发改立项[2016]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1215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丹景山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90平方米,对文翁祠进行保护和修缮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资质的单位;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0月2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160号
邮编:/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83885861
传真:028—83885861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136215
传真: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