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林州市刘氏庄园绣楼院落绣楼修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市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LCGG-2017-162 招标编号:GC-2017-112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林州市刘氏庄园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类似古建筑维修工程,能够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5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时提供);
3.6 投标人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查看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3.7提供上一季度与本季度的完税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承诺中标后,自行解决施工道路、施工用地及水电问题,协调村民扰民工作,达到中标后一周内顺利开工,并自愿承担施工道路及用地费用;
3.10承诺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刘家庄园修缮实施方案进行施工,每项修复任务要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施工方案,做出样板小样,与原建筑对比无任何差异,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与前期施工工程必须保持一致,做好对原有文物的成品保护工作。
4.投标报名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林州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五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上一季度与本季度的完税证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9和3.10的要求等证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二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6122023
地 址:林州市鲁班大道
信用代码:124105815651379440
招标代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8134723539
地 址:林州市长安中路体育场南100米路东院内二楼
信用代码:914105007167400206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