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放生阁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包价:未填写 评标办法:未填写 建设单位:未填写
已终止
开标时间: 2017-07-26 09:30:00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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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7-07-08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07-11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 2017-07-11 17:0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17-07-11 17:00: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玉泉寺管理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TAJQ2017-0045-02
  2.2项目名称:泰山玉泉寺维修保护工程(一期)山门维修工程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泰山玉泉寺景区。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4.94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从业范围为古建筑),监理员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17年7月5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4.4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责任监理师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壹套领取文件。
  4.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7年7月25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5.2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9时30分;
  5.3递交地点: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3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新宁县放生阁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新宁县放生阁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放生阁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宁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宁县放生阁修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宁县。
  2.3规模:墙体维修、屋面维修、梁架维修、复原修缮、线网修缮工程。合计修缮面积1022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约:217.7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墙体维修、屋面维修、梁架维修、复原修缮、线网修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该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应同时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6.2地点:新宁县金石镇园艺路进修学校二楼。
  6.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派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业主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到购买招标文件。
  注:(1)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企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到新宁县金石镇园艺路进修学校二楼领取技术标及相关资料每套人民币800元,逾期不予办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宁县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759453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园艺路进修学校二楼
  联系人:王新林
  电话:13975595222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搜标快照仅供参考,不代表源网站的当前内容。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玉泉寺管理区
  地址:泰山玉泉寺景区
  邮编:271000
  联系人:王志勇
  电话:13793808775
  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B楼中区1101室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齐保东
  电话:0538-823179615615380072
  电子邮件:changfeng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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