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要注意保护文物,确保工程质量,慎重对待更换构件的问题。要掌握尽量使用旧构件的原则,凡能修补加固的旧构件都不要更换新的,以保持其历史价值。
要做好施工记录,注意隐蔽部分的结构,如墙内部分、基础构造及木构件搭交榫卯等平时看不到的部位,应随时用文字、图纸、照片记录清楚。如遇到新的文物、资料或偏差等,还要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要注意防火,木料加工场地不要设在木构建筑较集中的院内和建筑群区域内。泥水活应避开雕刻及其他艺术品,以保证文物的安全。
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有价值较高的附属文物或建筑装饰、碑碣、题铭等,应妥善保存好,并附照片资料上报。
工程竣工时,要做好技术总结,由文物主管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