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工程测量的工作特点
建筑施工测量的目的是根据施工需要,把设计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位置按设计要求以一定的精度在地面上测设出来,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一系列的测量工作,以衔接各工序间的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从施工准备、场地控制网测设、建筑物定位、基础放线、标高传递、竣工测量、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等都离不开测量工作。
本工程施工测量的监控重点:
① 审查施工放线测量方案;
② 审查经纬仪、水准仪检定资料;
③ 复查标准轴线桩、水平桩的测设成果;
④ 复查定位轴线、标高的测定成果;
⑤ 检查皮数杆所标高度的准确度;
⑥ 检查沉降观测的埋点、水准基点测量、沉降观测点测量及观测成果表。
7.2工程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控制程序
7.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求及目标
施工测量精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误差范围内。控制目标值见下表:
标 准 |
检验方法 |
平面控制网的测距精度不低于1/10000,测角精度不低于20"。层间垂直度测量偏差不超过 |
经纬仪测量 |
7.4工程测量监理的预控措施
|
采取的预防措施 |
测量仪器未检定 |
测量者按规定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校正、检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
量尺不按规定 |
应采用往返丈量法或单程双对法,每次拉尺,尺要保持“齐、紧、直、平” |
标桩松动或移位 |
木制龙门桩、控制桩、引桩和水准点桩应打入老土不小于 |
水准测量成果不符合标准规定 |
采用闭合水准线路测量,其闭合差(fh测=h往-h返),应进行平差。 |
观测角度不校核 |
应采取正倒镜两次观测,使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取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 |
楼层高度不符合设计规定 |
抄平时应计算起点与终点的闭合点,其误差不超过规范规定;皮数杆应立直、立稳 |